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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司法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股权转让退出也是股权投资基金的重要退出途径。股权转让,是指非上市企业的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文从股权包括的权利、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权转让程序、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及手续、股权转让定价原则方面进行论述,以其使读者能够明晰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股权包括哪些权利

        股权是投资人投资公司而享有的权利,来源于投资人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股权内容主要包括:(1)股东身份权;(2)参与决策权;(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4)资产收益权;(5)知情权;(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9)股东诉权。

        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其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内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外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者的区别在于,内部转让完全自由,外部转让一般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外部股权转让程序

        1、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协商并达成初步意向。

        2、聘请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履行必需的法律程序,转让方股权转让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有些股权转让行为需要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4、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谈判,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5、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目标公司应当根据所转让股权的数量,注销或变更转让方的出资证明书,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关内容。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

        2、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3、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4、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5、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6、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7、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8、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9、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10、违约责任。

        11、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12、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13、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14、协议的签署地点,时间和生效时间。

        实现股权转让需要有的手续

        1、首先需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其他股东对欲转让给第三方的相关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款,再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定价原则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

        公司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限期补足出资,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也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补足出资。

        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股东不得退股,只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股东股权转让时,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有权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首先用于补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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