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人或者亲朋好友突然被公安机关带走后,很多人都一下子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处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和辩护经验,有如下问题值得注意:
留置盘问与拘传,都是由警察将嫌疑人带走,进行盘问或讯问。但是,留置盘问与拘传适用的法律不同,前者由《警察法》进行规范,后者由《刑事诉讼法》进行规范。
根据《警察法》第九条,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如果在拘传二十四小时后(留置盘问四十八小时后),人还没有回来,就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询问,人是否已经被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
如果是行政拘留,那么首先应当感到庆幸,因为不幸中的万幸,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十五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么就要重视了,因为意味着涉嫌犯罪了,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拘留通知书》,记载着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拘留的时间、羁押的场所和执行拘留的机关。
被刑事拘留后,你可能会关心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实际上,刑事拘留期间通常会转为逮捕,不是拘留期满就释放,所以严格意义上说不存在刑事拘留期限的问题。
刑事拘留后,批准逮捕的期限是10日;特殊情况下,是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是37日。检察院自侦案件,决定逮捕的期限是14日,特殊情况下,是17日。
刑事拘留后逮捕前这一段时间,被称之为解决刑事案件的黄金时间,应当把握住。
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防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能否取保候审,既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有关,也和辩护策略和辩护技术有关。但是应该明确,不是所有案件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也不是仅仅看是否具有取保候审法定情形就可以判断能否取保候审的,有些案件表面上不具有取保候审情形,实际也可以达到取保候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