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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现实中除了用人单位处于自身考虑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外,还有一部分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如何操作,本文作者为大家分析。

 

操作技巧

(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遭到劳动者拒绝的,应当决定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遭到劳动者拒绝的,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不满一个月时间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立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仍然拒绝,应及时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保留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

 

风险防范

用人单位应当把入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规章制度确定下来,从制度上规范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并规定劳动者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不签订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重要提醒

如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如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不满一年期间,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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