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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如何处理

        在家族企业中,常有父辈要股东资格及其附属的股权能否让儿女继承的疑问。那么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如何处理?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股东资格继承的继承人范围有哪些?

        一、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如何处理

        1、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5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

        三、股东资格继承的继承人范围

        《公司法》第76条规定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的是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依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只要其未丧失继承权,均为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死亡股东的公司股东资格。合法继承人可以放弃对股权和股东资格的继承。多个合法继承人可同时主张股东资格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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