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吗

  • 问: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四十六条的规定来看,固定资产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只有在单位维持原合同标准或者提高劳动合同标准,但员工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才可以免除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这个规定是针对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的宗旨就是完成一定量的工作任务,不存在保护员工权利的必要,因此这种合同到期后终止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